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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niversal Design

User Centered Design
無障礙設計

 

經過11年的人因工程研究,1961年美國政府首先發表「無障礙環境設計基準」(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, A1171.1),歐洲各國隨之跟進。1970年,日本民間團體提出諸多為殘障者所設計的設施,並受到施政單位的重視。無障礙設施逐漸成為進步社會的表徵,美國所採用的「坐輪椅人像」圖案(圖一)也成為國際上通用的無障礙設施專用標誌。.


 

通用設計

通用設計(Universal Design)又名全適化設計或一體適用的設計(Design for All),係指產品無須改良或特別設計就能為所有人使用。它所傳達的意思是:如果能被功能有障礙的人使用,就更能被所有的人使用。以水平門把(圖二)為例,它不僅是方便關節炎患者使用的選擇,同時也讓兩手攜物的人可以用手肘開門。居家環境中經常包括有不同年齡及不同身體狀況的成員,室內設計師有許多發揮通用設計的機會。


 

居家環境通用設計

在居家環境中,除了輪椅使用者,其實還有許多族群會面臨行動障礙,包括:輕度肢體障礙者、學齡前兒童、孕婦、高齡者、及暫時性肢體病症患者。這些族群統稱為非輪椅使用族群行動障礙者,在台灣地區總計4,144,621人,占總人口2,316萬2,123人之17.9%,約為輪椅使用者人口之15倍。這些行動障礙族群需要更多的居家環境改善,以滿足居家行動的需求,並減少傷害事故的發生。此時,以通用設計的概念來改善居家環境,不但可以照顧17.9%的非輪椅使用族群行動障礙者,同時也嘉惠到其餘相對較健康的人口。

 

台灣地狹人稠,空間常不敷使用。因此,如何透過設計手法,讓空間有更好的呈現與運用,十分重要。特別是通用設計住宅應讓所有居住者進出便利,且寬敞的空間感也可達到視野開闊、通風良好等其他好處。雖然不同的居住者會有不同的需求,要將所有需求整合及落實,確有其困難,但有些基本需求是共通的。例如,輪椅使用者、行動不便的孕婦及老年人,在居家動線的設計上都需要較寬的走道與無段差的地面;而無段差的地面對任何一位居住者都較安全且舒適。此外,對於聽力、視力等感官與行動能力逐漸退化的老年人來說,那些針對輪椅使用者、視障者與聽障者所設計的設施,其實也會受益的。.


 

帶給更多居住者身心舒暢的居家生活

各國推動無障礙環境已有顯著的成效,在台灣地區,所有的公共(含商業)設施與建築皆已配備無障礙設施。不滿足於無障礙設施的成果,台北市都市發展局率先在國民住宅中進行通用設計的嘗試,在單元住宅中挑戰design for all的可能性。理論上,設計者永遠無法滿足所有不同年齡與能力的使用者,但滿足更多的使用者已經是一項傲人的進步。


 

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工業設計系暨創新設計研究所 通用設計研究室 版權所有
National Taip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Dept.

of Graduate Institute of Innovation and Desig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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